白春波律师

白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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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券投资

中外合资公司清算程序

来源:白春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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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
二、 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始日)
三、 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 清算开始起5日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清算方
案》。
五、 聘请清算会计师,进行财产整理、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六、 清算开始7日内,通知相关政府机关及交易银行。
七、 清算开始日10日内,向已知的债权人寄送申报债权的通知。
八、 清算开始日起10日以及60日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
各刊登一次公告。
九、 清算财产、δ完结业务、履行中的合同等的处理、整理。
十、 计算应付税金。
十一、清算完结审计报告。
十二、完成清算报告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十三、向原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
十三、清算报告提交10日内,注销税务、海关登记证。
十四、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余资产汇外境外以及关闭银行帐户。
十五、税务、海关登记证注销10日内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
十六、刊登合作公司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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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春波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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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0号中铁西安中心32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白春波
  • 执业律所: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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