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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有哪些标准?

来源:白春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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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对债权人是否享有破产申请权,应当设定哪些标准?接下来,由不良资产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标准

  1.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必须属于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应享有破产申请权,因为其债权的实现是独立于破产程序之外的,破产程序是否启动,与其债权的实现没有多大关系。

  2.与破产债权相对应的破产债务已到履行期,债务人对此无清偿能力。

  3.债务人不符合可予免破的法定情形。

  4.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这种标准在国外通常有所规定,它们一般称之为“破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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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白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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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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