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春波律师

白春波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券投资

信用管理-企业法务人员的必备技能

来源:白春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5-09-15
人浏览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尤其在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将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当中,将有更多的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与来自世界各国的企业在本土市场展开直接较量。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才能在这场竞争中获得胜利,求得长远发展,提升竞争能力已成为每一个企业发展方向。

      现代经营理念为竞争力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一个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加强商品质量和价格的竞争力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提高信用交易(赊销)能力。也就是说,要更多地采用信用结算方式增强企业的资金流转速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与现金结算方式相比,信用结算方式的优势显而易见,购买商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信用充当交易媒介,先收货后付款,从而大大提高购买商的购买能力和交易商的营业额。但是,由此而显现的突出问题就是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大量拖欠,甚至呆帐、坏帐,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进行信用交易的信心,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竞争能力的加强。因此,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对于企业适应信用经济的发展、扩大交易规模、改善财务效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市场逐步规范化、法治化的今天,包括合同订立、履行、票据结算、应收账款回笼等信用交易各个阶段,都不外乎地受到法律的调整和监督,但为什么信用风险还是屡见不鲜呢?我们认为,导致信用风险发生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用交易过程中法律缺失的影响和人们对于法律理解上的偏差和不足。由此可见,专业而准确的法律咨询意见作为重要的决策参考必须贯穿于整个信用管理过程之中。

      如今,除了企业外部有限的专业法律机构外,这一职责将更多地落到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身上。企业法务部门作为企业内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其职责绝不仅仅是参与诉讼,亦不仅仅只是作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外部风险逐渐加大的今天,企业法务人员应当更多地参与到企业日常经营决策过程中,尤其在信用交易过程中,企业法务人员应当在每个阶段给出专业的咨询意见,保证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经常处于有利的法律地位,这样才能切实降低企业的风险成本,把握主动权,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纠纷,企业也可把握有利时机,拟定有利策略,灵活选择协商、谈判、投诉、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更为专业地降低、化解风险。

    我们认为,在信用交易各个层面中的不同阶段,企业法务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交易前期信用管理——信用资料收集和评估机制。

 

    防范信用风险最有效的办法是从前期入手,将风险消灭在萌芽时期。当企业遇到新客户时,或者当交易存在一定风险时,首要的工作就是调查和收集客户的信用资料,同时,采用一整套科学的评估技巧和手段,把各种数据按照信用要素的重要程度加以客观分析,评估出风险是否存在和风险的程度;最终决定是否给予客户信用额度以及交易方式。法务人员在这一阶段需要结合各类商事主体法律和其他程序法律,提出相关收集资料的范围、渠道等法律建议,并结合客户资料提出授信法律意见。

 

    (二)交易中期信用管理——债权保障机制。

 

    保障债权是中期信用管理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企业法务人员在此阶段中的工作重心包括:制定严密的贸易合约,预防因合同缺陷造成的信用风险隐患;积极采取各种信用保障手段和工具——包括保理、进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和个人的担保及抵押、银行担保、再担保等,切实保障将交易的信用风险降至最低。

 

    (三)交易后期信用管理——账款回收机制。

 

    当信用交易发生后,法务人员应当严密监控合同执行情况,并按照规范程序对各类应收账款提出意见。一旦应收账款出现逾期现象,必须严格按照企业的信用管理规定,协助企业商账追收部门采取各种措施追收账款。在自行追讨无效的情况下,及时寻求外界帮助或诉诸法律,避免错过有效的追讨时限,造成坏帐。

 

综述,合格的企业法务人才除具备法学知识之外,信用管理技能同样必不可少。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高等院校专业设置中还没有法律和信用管理相结合的综合专业,企业的法务人员往往仅法律而法律,在企业信用交易过程中其发挥的作用通常十分局限,企业的法务岗位亦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如何帮助企业的法务部门树立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及体系,深化运用好法律武器,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长效机制,是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与上海正信方晟合作开展企业法务、信用复合人才战略培养的优势所在、意义所在。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信用机制日益健全,法律与信用管理的双料人才将成为21世纪的社会紧缺人才。(未经上海正信方晟许可,本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摘和编摘!)


综述,合格的企业法务人才除具备法学知识之外,信用管理技能同样必不可少。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高等院校专业设置中还没有法律和信用管理相结合的综合专业,企业的法务人员往往仅法律而法律,在企业信用交易过程中其发挥的作用通常十分局限,企业的法务岗位亦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如何帮助企业的法务部门树立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及体系,深化运用好法律武器,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长效机制,是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与上海正信方晟合作开展企业法务、信用复合人才战略培养的优势所在、意义所在。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信用机制日益健全,法律与信用管理的双料人才将成为21世纪的社会紧缺人才。

以上内容由白春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白春波律师咨询。
白春波律师
白春波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6213人好评:24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0号中铁西安中心32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白春波
  • 执业律所: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49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陕西
  •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0号中铁西安中心32层